关于开展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更新时间:2012-02-20 浏览次数:
济建质安站字〔2012〕 4 号
关于开展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站各科室,各县(市)、区(分)站,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治理模板及支架施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2月22日开始,对全市模板工程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站各科室及各县(市)、区(分)站管辖范围内所有结构在建工程。
二、检查时间安排
市站各科室及各县(市)、区(分)站应于3月15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07-2002(2011年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等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表。
四、检查重点
(一)模板安全专项方案的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是否符合要求,按规定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数量情况。
(三)规范相关强制性条文及模板安全专项方案中重点环节和部位的落实执行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各科室及各县(市)、区(分)站务必严格检查,坚决不能走过场,要认真排查模板工程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应调查取证,并移送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二)各受检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
(三)各科室及各县(市)、区(分)站应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3月18日前报市站总工办。
附件:模板工程安全专项检查用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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