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1年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更新时间:2011-11-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我市建设工程即将进入冬期施工阶段,为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今冬明春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坚决遏制各类施工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及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冬期施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在我市即将进入冬期施工的工程项目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占据很大比重,各有关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国家建设保障性安居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突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冬期施工的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冬期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我市有关气象资料,一般自11月15日起进入冬期施工阶段;未进入冬期施工期前,突遇寒流侵袭气温骤降至0℃以下时,为防止负温产生受冻,亦应按冬期施工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采取应急防护措施。凡进行冬期施工的工程,有关参建单位应认真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冬期施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冬期施工期间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项冬期施工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施工单位提前编制冬期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单位严格对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内容空洞、无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套用痕迹明显的一律不得审查通过。对有不能适应冬期施工要求的问题,应及时与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解决;
(三)对冬期施工所需的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认真做好采购、进场验收及入库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整理气象资料,以提前应对暴风雪、霜冻等恶劣天气,确保冬期施工正常进行;
(四)提前与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联系沟通,督促其及时制定混凝土(砂浆)冬期配合比及相应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按照规定掺加冬期施工所需的外加剂;
(五) 组织开展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学习掌握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水平;
(六)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部门立即对冬期施工的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督促各施工现场深入落实冬期施工措施的准备工作,提前排查各类质量安全隐患;
(七)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和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的应责令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强化冬期施工的质量管理控制措施
冬期施工期间,各参建单位应针对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严格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相关技术要求,并重点强化以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一)地基基础工程
1.对建(构)筑物的施工控制坐标点、水准点及轴线定位点的埋设采取防止土壤冻胀、融沉变位和施工振动影响的措施,并定期复测校正;
2.挖掘完毕的基槽(坑)应采取防止基底部受冻的措施;基础施工中,应防止地基土被融化的雪水或冰水浸泡;靠近建(构)筑物基础的地下基坑施工时,应采取防止相邻地基土遭冻的措施;
3.强夯施工时,不应将冻结基土或回填的冻土块夯入地基持力层;预制桩施工时应连续进行,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对桩孔进行保温覆盖,防止桩孔进入冷空气;混凝土灌注桩施工时,混凝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应符合有关规定,混凝土浇筑温度应根据热工计算确定,且不得低于5℃ ;
4.土方回填时,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预留沉陷量应比常温施工时增加;对室外的基槽(坑)可采用含有冻土块的土回填,冻土块粒径不得大于15Omm ,含量不得超过15 % ,且应均匀分布;对室内的基槽(坑)不得采用含有冻土块的上回填,施工应连续进行并应夯实,当采用人工夯实时,每层铺上厚度不得超过200mm,夯实厚度宜为l00mm~150mm。
(二)砌体工程
1.砌体工程应采用外加剂法施工,无论是采用现场拌制砂浆还是预拌砂浆,砂浆中必须掺入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相关要求的防冻型外加剂;
2.砖、砌块在施工前,应清除表面污物、冰雪等,不得使用遭水浸和受冻后表面结冰、污染的砖或砌块;
3.现场拌制砂浆时,所用砂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10mm 的冻结块或冰块;石灰膏、电石渣膏等材料应有保温措施,遭冻结时应经融化后方可使用;砂浆拌合水温不宜超过80℃,砂加热温度不宜超过40℃,且水泥不得与80℃以上热水直接接触;砂浆稠度宜较常温适当增大,且不得二次加水调整砂浆和易性;
4.预拌干混砂浆现场拌合时,应在砂浆生产企业指导下,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5.对施工完的砂浆层,应及时采取保温防冻措施,确保砂浆在凝结硬化前不受冻;施工时应尽量避开早晚低温时段;
6.冬期施工中砂浆试块的留置,除应按常温规定要求外,尚应增设一组与砌体同条件养护的试块,用于检验转入常温28天的强度。
(三)钢筋工程
1.负温条件下使用的钢筋,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和检验,钢筋在运输和加工过程中防止撞击和刻痕;
2.钢筋负温焊接时,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及电渣压力焊等焊接方法。焊接前应进行现场负温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经检验满足要求后方可正式作业。雪天或施焊现场风速超过三级风焊接时,应采取遮蔽措施,焊接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3.负温闪光对焊,宜采用预热闪光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且应控制热影响区长度;焊接参数应根据当地气温按常温参数调整;
4.负温电弧焊宜采取分层控温施焊,热轧钢筋焊接的层间温度宜控制在150℃~350℃之间;焊接时应采取防止产生过热、烧伤、咬肉和裂缝等措施;
5.负温电渣压力焊时,电渣压力焊机容量应根据所焊钢筋直径选定,焊剂应存放于干燥库房内,在使用前经250 ℃ ~300 ℃ 烘焙2h 以上,焊接完毕,应停歇20s以上方可卸下夹具回收焊剂,回收的焊剂内不得混入冰雪,接头渣壳应待冷却后清理。
(四)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工程冬期施工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混凝土热工计算,采用综合蓄热法施工时,混凝土中必须掺入早强剂或早强型复合外加剂,采用负温养护法施工时,混凝土中必须掺入防冻剂;
2.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其受冻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15℃时,采用综合蓄热法、负温养护法施工的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4.0MPa;
②对强度等级等于或高于C50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
③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50%;
④对有抗冻耐久性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0%;
⑤当施工需要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按提高后的强度等级确定受冻临界强度;
3.混凝土的配制宜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最小水泥用量不宜低于280kg / m3 ,水胶比不应大于0.55 ;拌制混凝上所用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掺加含有钾、钠离子的防冻剂混凝土,不得采用活性骨料或在骨料中混有此类物质的材料;
4.混凝土在运输、浇筑过程中的温度和覆盖的保温材料,应通过热工计算后确定,且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混凝土运输与输送机具应进行保温或具有加热装置,泵送混凝土在浇筑前应对泵管进行保温,并应采用与施工混凝土同配比砂浆进行预热;混凝土浇筑前,应清除模板和钢筋上的冰雪和污垢;
5.采用综合蓄热法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后应采用塑料布等防水材料对裸露表面覆盖并保温,对边、棱角部位的保温层厚度应增大到面部位的2倍~3倍,混凝土在养护期间应防风、防失水;采用负温养护法施工时,混凝土浇筑后,裸露表面应采取保湿措施,同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保温覆盖措施;
6.冬期施工混凝土养护期间温度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采用综合蓄热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每隔4h-6h测量一次;
②采用负温养护法时,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之前每隔 2h 测量一次;
③混凝土在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后,可停止测温;
④大体积混凝土养护期间的温度测量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相关规定;
测温时,测温元件应采取措施与外界气温隔离,测温元件测量位置应处于结构表面下20mm处,留置在测温孔内不少于3min ;
7.模板和保温层在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并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拆模时混凝土表面与环境温度大于20℃时,混凝土表面应及时覆盖,缓慢冷却;
8.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规定进行外,尚应增设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件,分别用于检验混凝土受冻临界强度和转入常温养护 28天的强度。
(五)保温及屋面防水工程
1.保温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冬期施工应选择晴朗天气进行,不得在雨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或基层潮湿、结冰、霜冻条件下进行;保温及屋面工程应依据材料性能确定施工气温界限,最低施工环境气温应符合《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的相关要求;
2.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时,应采用低温型EPS板胶粘剂和低温型聚合物抹面胶浆,并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EPS 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和EPS 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时,施工前应经过试验确定负温混凝土配合比,选择合适的混凝土防冻剂,EPS 板内外表面应预先在暖棚内喷刷界面砂浆,抹面抗裂砂浆中应掺入非氯盐类砂浆防冻剂,砂浆在硬化初期应采取保温措施;
3.采用现喷硬泡聚氨酯作屋面保温层时,不宜进行冬期施工;采用水泥砂浆粘贴板状屋面保温材料以及处理板间缝隙,应采用掺有防冻剂的保温砂浆;倒置式屋面保温层施工前应检查防水层平整度及有无结冰、霜冻或积水现象,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
4.屋面采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作找平层、保护层时,应依据气温和养护温度要求掺入防冻剂。
(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冬期抹灰及粘贴面砖所用砂浆应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室外用砂浆内应掺入防冻剂,其掺量应根据施工及养护期间环境温度经试验确定;
2.外墙饰面板(砖)工程采用湿贴法作业时,不宜进行冬期施工;室内抹灰、块料装饰工程施工与养护期间的温度不应低于5℃;油漆、刷浆、裱糊、玻璃工程应在采暖条件下进行施工,当需要在室外施工时,其最低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
(七)安装工程
供水、供热系统试水、试压后,如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在入冬前应将系统内的存积水排净。
(八)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注意的问题
1.混凝土工程
①冬期施工期间留置的转入常温28天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块,在解除冬期施工并达到相应龄期后,应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试压;
②在解除冬季施工后,对冬期施工的混凝土结构实体部分,应通过观察或辅之必要的无损、微破损检查等手段,进一步复核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结构外观有无裂缝、疏松等缺陷。
2.砌体工程
① 冬期施工期间留置的转入常温28天砌体砂浆同条件养护试块,在解除冬期施工并到达相应龄期后,应及时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试压;
② 在解除冬季施工后,对冬期施工的砌体结构实体部分,应通过观察并辅之必要的无损、微破损检查等手段,进一步复核结构实体的砌体砂浆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检查砌体结构外观有无裂缝出现,砌体砂浆有无疏松、脱落现象。
3.对于有沉降观测要求的建(构)筑物,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观测并做好记录。
4.对于冬期镶贴的外墙装饰面砖,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检查复核其粘接是否牢固,有无空鼓、裂缝、易脱落的情况。
5.对于冬期涂刷的外墙涂料,在解除冬期施工后,应检查复核其基层有无空鼓、裂缝、易脱落的情况,面层有无起皮、粉化、强度低的现象。
四、严格履行冬期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各参建单位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冬期施工的各项安全措施,严抓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并特别加强对“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防触电”等冬期易发事故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防坍塌管理。一是对基坑、模板及脚手架等易发坍塌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的应经专家论证通过后实施,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严禁违规作业;二是加强对基坑边坡支护结构及坡面、坡脚排水措施的检查,防止因冻融循环而产生塌陷,同时加强对基坑及周边建筑物的变形监测及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三是加强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验收,确保其刚度及稳定性符合要求,梁板底模必须在达到规定强度时方可拆除,严禁提前拆除;四是定期对外脚手架架体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外架加固及连墙杆是否有被拆现象,悬挑架体是否有变形、倾斜、摇晃现象,如有隐患及时加固处理。
(二)防高处坠落管理。一是施工现场洞口及周边区域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钢管、钢筋等金属材料架设安全防护栏杆,并使用合格的安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同时要在防护栏杆周边设置醒目的预防高空坠落的安全警示牌;二是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备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防冻措施,并按要求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三)防冻、防滑管理。一是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二是大风、雨、雪天气后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并对脚手架、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复工;三是关心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改善生活环境,根据冬期施工作业需要,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四)防火、防中毒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重点做好保温材料、板房、外脚手架等火灾易发部位、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温材料、安全网的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规定,严禁使用以聚苯板作为夹芯材料的板房;二是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点分类存放,设置醒目标志,并指定专人负责;三是严格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时应配备有效的灭火设施,并设置专门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四是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木柴、炭火取暖,防止发生烟气中毒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并要为使用有毒材料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可靠的防护用具;五是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取暖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作业场所和室内通风良好,严防中毒事故发生。
(五)防触电管理。一是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防护,对现场的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全面检查,凡是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全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二是做好工人宿舍的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扯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劣质电热毯取暖,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器烧水、做饭。
(六)冬期施工期间,参建各方应严格落实施工现场领导值班带班管理规定,施工、监理单位领导轮流值班并定期巡查,项目部领导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同时上下班。值带班应实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建立详实的安全值班档案。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发现问题后及时整改。近期,将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由市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进行巡查和抽查,对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各项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