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更新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济建建字【2011】10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现将《201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201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建筑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市建筑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联动监管和闭合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制度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创新监管服务方式,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1年建筑业工作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实现增加值300亿元、利税50亿元;受监工程质量安全处于总体受控状态,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主体倒塌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创建一批精品工程和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社会预警机制,避免大规模群体上访或恶性事件发生;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动、内部联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加快完善统一管理、层层把关、环环相扣的建筑市场联动监管体系。
一、加强产业指导扶持,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
(一)加快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方式的转变。引导经济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积极参与BT、BOT、BOOT、EPC等工程建设方式,扩大投资在企业经营中的比重,不断开辟新的市场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逐步建立责权明确、制约有效、相对集中、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工程项目管理新机制。
(二)促进产业多元发展。引导建筑企业在做精做细主业的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向关联行业发展,向房地产等领域拓展,向高新技术等高盈利行业延伸,加快推进全市建筑业由单一经营向多元经营转变。鼓励建筑业企业积极适应国家投资方向的变化,通过与相关专业企业兼并整合、联合投标等方式,更为广泛地介入公路、铁路、隧道、机场、码头、桥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施工领域,建立并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与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大建筑业格局。
(三)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大型骨干企业以技术研发中心为依托,以工程项目为载体,组织力量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研究,着力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和问题。引导企业推广应用低碳建筑、节能减排等技术和装备,推动企业将工法、QC活动的开展与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紧密结合,主动限制甚至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和生产工艺。支持预拌砼、预拌砂浆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强化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突出科技进步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出台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四)大力推行绿色施工。认真贯彻《绿色施工导则》,深入落实建筑工程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大力发展节能省地、绿色环保的新型住宅,推广先进适用的成套技术和绿色环保材料,加大绿色装修覆盖率,推动行业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模式转变。完善安全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评选标准,鼓励施工企业广泛应用符合清洁生产理念的施工方案、工艺和新技术,全面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水平。
(五)加快构筑人才建设高地。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注册人员的职(执)业资格管理体系,强化从业人员准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满足建筑企业人力资源需求。鼓励企业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以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为促进建筑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加快提升建筑企业综合素质。引导建筑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调整组织结构,完善企业内部风险防范和监控机制,加快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增强融资能力,推动企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指导建筑企业加强战略规划研究,切实做好企业短期和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调研、起草、论证及滚动调整工作,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深化建筑市场监管
(七)制定并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准入与清出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化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强市场与现场联动,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增强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八)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梳理排查出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需要完善的制度措施,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九)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上、下半年各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市场综合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规避招标、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挂靠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擅自变更项目经理(总监)、现场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职、出具虚假结算骗取竣工结算备案、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监管。深化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方式方法,加强投标单位管理容量和履约能力考核,加快推进招投标监管电子化进程;建立评标专家标后评估制度,督促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职责;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研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和中介机构名录,引导投标单位加强诚信建设;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季度巡查活动,加大招投标行为监督力度。
(十一)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出台建筑领域从业单位和个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建筑市场信用评定机制,并将评定结果与招投标、资质资格、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拨付、创优评先等实行联动,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十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继续优化提升招标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人工工资定额、消耗标准、工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十三)进一步推进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管理工作。创新收缴机制,完善收缴措施,推动专项基金收缴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研究政策措施,加强沟通协调,拓宽专项基金使用渠道,进一步惠及劳务企业和农民工;加大专项基金流向跟踪审计力度,保障专项基金安全运行;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关爱建筑企业退休工人和农民工。
(十四)进一步建立完善预防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长效机制。适时召开全市清欠工作会议,表彰先进单位,通报反面典型,部署“两节(元旦、春节)”期间维稳防控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体系,加强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和社会预警机制,加大麦收、秋收期间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隐患跟踪梳理,提前介入并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隐患;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置农民工群体上访讨薪行为,坚决防止恶性事件发生;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裹胁农民工恶意讨要工程款、蓄意制造群体事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继续加大装饰装修行业发展引导和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广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的作业方式,提高绿色装修覆盖率,进一步提升装饰工业化水平和装饰产品综合品质;加强装饰装修市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挂靠施工、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破坏建筑结构,使用低劣、有毒、有害装饰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市场服务功能。继续加强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建设,完善有形市场交易服务平台功能,提高有形市场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优化交易程序和服务流程,吸引各方主体进场交易。
(十七)继续规范建设监理和项目管理行业发展。研究制定《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全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示范文本)》,引领监理和项目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十八)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调查研究,出台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转变监督方式,突出加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监督;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扎实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防治活动,有效减少质量投诉;加强进场材料和产品质量检测管理,开展检测市场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层级指导和监督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培训,促进全市监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完善优质工程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泰山杯、泉城杯和结构优质奖。
(十九)狠抓安全生产监管。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行业生产安全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深化年”活动,持续抓好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改进安全生产评价方式,强化随机评价,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价相结合;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机制,严肃处理不负责任的企业和不到岗履职的现场管理人员;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完善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标准,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整体水平。
四、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努力推动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
(二十)出台《济南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完成《济南市建筑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和促进产业科学发展。
(二十一)牵头组织协调集中行政审批(备案)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促进各项审批(备案)工作提速提效;严格履行法定施工许可条件,规范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工作,加快推进格式化和标准化审批;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快速受理机制,实行专人代办、提速快办、主动协办、跟踪督办等措施,提供全方位绿色通道服务。
(二十二)发展壮大优势企业。深入调查研究,强化产业发展指导和服务,加快培育本地的知名企业、品牌企业、骨干企业,为现有特级企业顺利过渡和大型一级企业晋升特级企业创造条件。
(二十三)建立县(市)区建筑业发展指导考核机制。研究制订建筑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明确任务目标,强化考核责任,加大表彰推介力度,动态指导县(市)区建筑业发展。
(二十四)加强对建筑业协会、学会的指导。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学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氛围。